保安——即保障安全,指保卫社会治安。保卫社会治安既有国家行为也有社会行为。在这里分别诠释下国家行为和社会行为:
1、国家行为,是指由国家社会治安管理机关通过行使具有一定强制力的手段和措施来维护整个社会治安秩序。
2、社会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来维护自身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
这里所的保安主要指其社会行为。
目前我国保安服务大致有两种:一是保安公司;二是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保安组织。
保安是一种职业;保安是一种商业性的服务活动或行为。
保安行为即为保障安全而采取的各种安全保护的手段、方法、措施。
1、保安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它有四个要素:
①保安行为的目的(政治目的,经济目的)。
②实施保安行为的手段。
③保安服务产生的依据。
④保安行为的职责。
2、保安公司的特征特征包括:契约性、有偿性、特定性、服务性。